——记Michael D. Barber教授的学术报告“人类关系中的非对称性与对称性:莱维纳斯”
6月12日上午8点,Michael D. Barber教授在长安校区Ⅱ306教室做了题为Asymmetry and Symmetry in Human Relations: Emmanuel Levinas (人类关系中的非对称性与对称性:莱维纳斯)的学术报告。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外国哲学教研室主任张波副教授担任主持,刘剑涛博士点评。
Barber教授首先指出,在人类关系中同时存在着自我与他人的非对称性(Asymmetry)与对称性(Symmetry),而且,非对称性位于对称性之下,更为基础。非对称性的经典例子有事故中的反应、礼仪中的他人优先和街头的乞丐等等。非对称性涉及的他人并不总是和我具有互惠关系的人。对于这种非对称性的洞见绝非经验概括。非对称性体现于所有的关系中,比如商业、政治与教育。
Barber教授继而从几个方面就对称性做了阐明。首先,在正义方面,从第三人称角度来看,自我对诸多他人负有责任。教授指出了平等、互惠和互利在社会世界中的重要意义。其次,对称性体现于生活中的平等。但是,即便如此,依然存在着深层次的对每一方的非对称性责任,而且,我们要承认,并非所有人的需要都可以满足。再者,互惠也是对称性的体现。在社会中,互惠源于责任,只有肩负起对他人的责任,我们才可以从这种相互的责任中收益。此外,我同样也是众多他人中的一员,我拥有权利,同样也要限定我对他人的责任。从国家起源的角度我们同样可以看到这种对称性。Barber教授回顾了霍布斯的理论,并且探讨了一个人对所有人的责任问题,以及社会契约论。Barber教授通过这些阐明了在国家建构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对称性。最后,他还探讨了狭隘的平均主义的例子,并且指出了其问题所在以及出路,即为他人的关怀应当成为目的。
最后,Barber教授对报告作了总结。他指出,在作为正义基础的非对称性责任与狭隘的平均主义之间存在争议,但是,责任优先于互惠。对他人的责任并非始于我自己的决定,而是始于他人的召唤。
随后,同学们就诸多问题开始与教授互动。基于教授所讲的国家起源中反映出的对称性,有同学将其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联系到了一起,提出了同样是根据契约理论建立起来的社会却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对称性的原因问题。对此,教授从社会制度和文化宗教等多方面进行了分析与阐述。同时,也有同学对教授所讲的责任问题提出了不同文化对爱国主义的评价问题。Barber教授则结合具体情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从人类关系非对称性的角度发表了自己的独到见解。整个交流过程充满了活跃的气氛。